4月3日,县委书记陈军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
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开文,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创禄,县委常委赵志刚、李忠山、符气和、郑晓冬、陈明永、张伟、卢刚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源富,县政协主席欧东顺,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等列席会议。
陈军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理解《规定》、准确把握运用《规定》、全面贯彻落实《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陈军强调,要把加强对《规定》的学习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形式,结合定安实际,按照《规定》要求列出责任清单,压实责任人,统筹做好全县各项工作安排。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担当作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一支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认真抓好《规定》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深入理解主体责任的内容、落实及追责等具体要求,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保持从严管党治党不松懈,不断开创定安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