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定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1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源富,副主任吴清雄、吴坤江、王岩、李庆荣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实到22人,符合法定人数。梁源富、吴坤江分别主持第一、二次全体会议。
县政府副县长刘民、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吴孜繁、县监委副主任叶敏、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冯飞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定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延期召开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议案》《定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陈创禄同志免职的议案》《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王礼玲等同志任职的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定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决定免去陈创禄同志定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会议还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决定任命王礼玲同志为定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姚明燕同志为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梁源富向两名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