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综合新闻总第477期 >2020-01-21编印

定安各部门联动配合 严格落实禁燃工作
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将被处罚
刊发日期:2020-01-21 阅读次数: 作者:黄祥  语音阅读:

1月17日,海南日报刊发题为《屯昌开出首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罚单》的报道,报道显示,屯昌县公安局今年开出首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罚单,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对该当事人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仅能够减少污染,还可以降低火灾隐患和燃放带来的安全隐患,屯昌县开出首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罚单,让广大市民群众充分意识到实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烟花爆竹管控方面,定安以宣传教育为主,让广大市民群众充分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危害,主动遵守‘禁燃’方案规定,将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扼杀在摇篮中。”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1月8日县政府印发的《定安县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来,县市监局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将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检查定城镇各销售烟花爆竹的商户,同时,利用广播车巡回播放禁燃通知,做好市民群众的思想工作。目前,定安尚未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和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家。

据了解,针对《方案》,定安各部门纷纷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监测点周边500米重点防控区域的执法力度,强化监管,配合联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定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取得成效。

定安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规定,不在禁燃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恶意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 以及公安机关管辖涉及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查处妨碍国家机关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依法组织销毁、处置。举报投诉电话:11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