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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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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儿园违反消防法被罚款两千元
刊发日期:2016-09-2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9月20日,县公安消防大队对位于定安县人民南路的启明星幼儿园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之规定;未进行竣工备案,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启明星幼儿园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罚。
该幼儿园负责人表示一定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把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认真整改,保证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为每一位孩子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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