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下午,定安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4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源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清雄分别主持第一、二次全体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颜永豪、陈明永、莫靡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实到会1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定安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刘明贵辞去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关于提请任免吴东、王德才两位同志职务的议案》,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吴冰同志任职的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刘明贵辞去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会议以无计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拟任命人员,梁源富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任职宪法宣誓。
县政府副县长陈创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耿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冯飞,各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县人大机关各委室干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