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基层动态总第292期 >2016-08-04编印

重拳出击 消除消防火灾安全隐患
刊发日期:2016-08-0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日,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存在火灾隐患的海南幸福食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10000元,严惩违法行为。
  海南幸福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定安县定城镇仙沟墟,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不能正常使用;新厂房一层北侧防火门被拆;厂房、仓库之间防火间距不够;消防车道被货物等占用。上诉火灾隐患分别违反了《海南省消防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第(四)项、第(四)项之规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大队执法人员严肃处理,依法办案,根据《海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项之规定,对海南幸福食品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
  下一步,县公安消防大队将不断加大辖区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杜绝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