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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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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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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庆俊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刊发日期:2016-06-0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2016年5月27日,定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决定:
任命:
李庆俊同志为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曹树旗同志为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 慧同志为定安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罗 剑同志为定安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毛学媛同志为定安县人民法院居丁人民法庭副庭长。
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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