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闻总第282期 >2016-05-26编印

完善监管机制 加大环保执法
刊发日期:2016-05-2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到定安检查
  5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资源工委主任何少群一行9人来到定安,就定安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现场、听取汇报等形式,全面了解定安贯彻实施环保法的情况,认真查找环保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广泛收集加强和改进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源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明永,县政府副县长符策陪同检查并出席座谈会。
  当天上午,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海南定安龙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定安污水处理厂、海南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海南新台胜实业有限公司等地,重点检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居民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污水排放处理、企业排污防治等方面内容,并提出相关建议意见。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符策代表县政府汇报了定安县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的工作情况,其他相关部门也围绕各自职能工作进行了汇报。
  何少群在充分肯定定安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取得成绩的同时,提出了以下意见:一是健全执法机制,形成环保工作合力。落实相关执法部门责任,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环保工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大整治力度,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一系列问题。对塔岭工业园区企业废水、废气排放、农业养殖污染防治和污水排放处理等人民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环境问题,要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搞清楚,采取限期治理、约谈、处罚等综合手段,下大力气加以解决;三是强化监督职能,形成良好工作氛围。要进一步提高对环保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完善环保机构建设,应单列环保机构,明确塔岭工业园区的定位、合理规划工业产业布局。同时,要对新建、在建项目实施最严格环境保护措施,提前介入,加大跟进管理服务,实现环境的持续好转。
  梁源富在会上表示,定安在保护环境上要进一步提高管理质量,要强化环保部门的工作职能,运用环境执法、环境准入等约束性手段,真正实现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得到落实。他建议,各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检查组提出的建议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切实加大对重点地区和行业的监测和监管,努力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人大办、政府办、环城委、农业局、工科局、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