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综合总第281期 >2016-05-19编印

纪念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
刊发日期:2016-05-1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2016年5月18日是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十周年纪念日。1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地方志工作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地方志事业得到稳步健康发展。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也于2011年5月31日公布《海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工作。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2014年4月19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地方志是传承中华文明、发掘历史智慧的重要载体,存史、育人、资政,做好编修工作十分重要”。“修志问道,以启未来”。李克强总理希望“广大史志工作者继续秉持崇高信念,以更加饱满的热情、以求真存实的作风进一步做好地方志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地方志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历史借鉴和智力支持。刘延东指出,地方志工作是建设文化强国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有着悠久璀璨的历史,有着百折不挠的奋斗历程。连绵不断地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基因,为传承文明与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大地方志工作者承担着传承文明、记录历史、弘扬文化、服务社会、借史鉴今、启迪后人的光荣使命。
  10年来,我县地方志工作紧紧围绕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海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全县社会各界的鼎力帮助下,通过全体史志工作者的辛勤耕耘和不懈努力,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新版第一轮《定安县志》2006年正式出版发行。新版第一轮《定安县志》是定安1292年建县以来在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首次编纂至清宣统三年(1911年)共经过10次修编后,我县近代以来自行组织进行的第一次修编。从民国期间起,一直到解放以来的几十年间,由于种种原因,《定安县志》都没有进行过系统的修编。新版第一轮《定安县志》在旧版的基础上进行全面修编,记载着定安自建立县级建制以来到1996年我县历史上发生的重要历史事件和社会经济发展进程,包括建制沿革、地理、人口、农业、林业、农场热作、水利电力、工交、邮电、商贸、粮油、财税、金融、城乡建设、经济管理、人事劳动、政党、政权政协、党派团体、军事、民政宗教侨务、政法、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民俗方言、卫生、人物等共二十七篇,是一部了解定安历史演变及社会发展的地方性志书。随着《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海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颁布实施,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条例和规定,目前正在着手组织编写第二轮《定安县志》。
  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是建国以来首部指导地方志修编工作的规范性条例,是地方志工作的行动指南,明确了地方志修编工作的具体修编年限,条例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修编一次,这标志着地方志修编工作已经走上正常的轨道。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5-2020)》。逐步形成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各级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以下统称“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中共定安县委办公室、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2月印发《关于建立定安县史志资料年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史志资料年报制度明确了我县史志资料征集工作的指导思想、年报资料征集的内容,责任单位、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它的建立标志着我县史志工作开始走上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在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中共定安县委党史研究室(定安县地方志办公室)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一是组织专题调研座谈活动。5月13日,海南省党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许达民一行专门到定安指导史志工作,就史志工作开展调研,并和我们室(办)的全体同志一起座谈学习《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海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对我们取得的工作成绩表示肯定,对下一步的史志工作提出了要求,许达民副主任指出,史志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一定要把好史志书的质量关;资料收集和整理是做好史志工作的前提,一定要注意加强对现有史志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他还给我们介绍了陵水县史志部门积极主动,争取社会力量资源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对我们很有启发和帮助。县委常委周敬文受李开文副书记的委托,也专门出席座谈会,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对我们抓住机遇抓好县志工作将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天,县委书记陈军,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符福来,县政府副县长陈亮等县领导还专程会见了许达民副主任一行,对我们在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所举行的纪念活动表示赞同和支持。二是组织专题学习。日前,我们组织全体史志工作者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关于修志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围绕《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海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把我县最近设立的史志资料年报制度和《地方志工作条例》、《海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结合在一起进行学习讨论,大家结合定安县地方志工作所走过的历程和所取得的成绩,畅谈体会和心得,主动把《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海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各项任务和要求融入具体修志工作中。目前,我们已经制定了《定安县十三五期间史志工作规划》。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在定安电视台和县城内LED显示屏宣传专栏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海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可谓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我们希望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宣传、纪念活动,更进一步引起我县社会各界对地方志事业的重视、理解和支持,推动我县地方志工作更进一步向前发展。
                     中共定安县委党史研究室
                       (定安县地方志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