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定安县不动产登记局、定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县政府第二办公区挂牌成立,标志着定安县已全面完成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设置和职责整合,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启动。
据定安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动产登记局挂靠在该局地籍管理股,不动产登记中心属于该局下属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水平,定安县将进一步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定安县国土资源局;加快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据介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不会影响群众手中现有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的法律效力。新统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颁发后,不会强制更换新的证书,而是通过产权变动后的变更登记逐步替代,原则上是“不变不换”,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