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上午,定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召开议案审查委员会会议。
会议指出,截至2月2日17时30分,大会没有收到代表团或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共收到代表在本次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建议82件。其中,内容涉及发展经济的8件;涉及农林水设施建设的15件;涉及交通道路基础设施的21件;涉及建设和国土的13件;涉及社会公共事业的25件。
议案审查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对收到的代表意见建议逐件进行了认真审查。
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议收到的建议涉及面广,质量较高。涉及了发展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和民生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所提的意见建议都直接关系着定安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议案审查委员会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应充分尊重宪法、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民主权利,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
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这些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检查,强化监督,落实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所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实效性。
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代表所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县人大常委会转交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将办理结果直接答复代表并报告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