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综合总第262期 >2016-01-28编印

扎实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刊发日期:2016-01-2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定安召开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暨设立工会经费专户会议
定安召开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暨设立工会经费专户会议。王伦 摄
  为深入推进基层工会建设,不断激发基层工会活力。1月22日,定安县总工会组织召开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暨设立工会经费专户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陈明永出席会议,各乡镇(总)工会主席、县直各机关工会主席等相关部门负责人17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许声耀解释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及设立工会经费专户相关问题,陈明永进一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表示,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依据法律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的主要经济来源,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是开展各项活动的物质基础和经费保障,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2016年县财政将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的35%-40%列入预算在全县实行财政拨款预算单位工会经费,由财政部门统一划拨,为全县各级工会履行工会职能,开展各项活动提供了经费保障。
  会议强调,此次活动依据《海南省总工会关于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基层工会应当设立独立账户管理的工会经费,同时加强对会员缴纳会费等管理工作”的要求。全县各单位基层工会组织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全总、中国人民银行的文件规定,依法在当地金融机构开设独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尚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应尽快筹备成立工会,已成立基层工会组织的,要及时前往县总工会办理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并办理工会经费专户开设事宜;各单位基层工会组织开设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后,应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实行独立核算。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只能用于工会经费的结算,不得出租、出借和转让,不得为个人或单位提供担保。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要按照会议精神,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并完善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合力夯实基层工会基础,增强工会凝聚力和活力,助推定安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