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闻总第258期 >2015-12-31编印

定安开展圣诞“零点夜查”行动
刊发日期:2015-12-3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12月24日晚,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杨发与县委常委、公安局长韩运发、县政府副县长陈亮一同带队开展圣诞“零点夜查”行动,现场抽查了定安县777商务会所、天安购物广场2家社会单位。省公安消防总队相关人员一同陪同检查,各派出所按照工作部署在辖区自行开展检查。
  检查中,杨发详细询问了各单位节日期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并深入单位的消防控制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检查,查阅了防火检查、巡查和值班记录等档案,检查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测试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等器材是否完好使用,着重抽查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情况,员工是否会使用灭火器扑灭初始火灾和火灾发生时是否会疏散逃生。
  针对检查发现的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室内消火栓无水、员工“四个能力”不熟悉问题,杨发要求县公安消防大队立即督促整改。他指出,圣诞、元旦、春节等节日接踵而至,节日期间公共场所的人流、物流集中,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县公安消防大队要按照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重点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和节庆活动场所进行排查整治,为群众欢度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社会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员工消防培训和灭火演练,特别加强防火巡查、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杨发强调,消防大队一定要充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角色,在当地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的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整改到位,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韩运发指出,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不仅仅只是消防部门的责任与工作,也是多个职能部门的工作和责任,尤其是县公安局,一定要加强消防工作领导和督导责任,广泛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对全县的社会单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严防和遏制火灾发生。
  据了解,当晚全县共出动检查组4个,检查单位12家,发现火灾隐患25处,整改火灾隐患22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临时查封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