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头版总第251期 >2015-11-12编印

应势而动 顺势而为 为定安持续健康发展而不懈奋斗
刊发日期:2015-11-1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中共定安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召开第八次全体会议

中共定安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现场。叶松 摄

  11月11日,中共定安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在县行政办公大楼南附楼召开,会议号召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全县人民,应势而动,顺势而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为定安持续健康发展而不懈奋斗。
  全会由县委常委会主持,县委书记陈军作总结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符立东,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开文,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开俭,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符福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孙泽文,县委常委、人武部长刘兴晓,县委常委周敬文,县委常委、公安局长韩运发在主席台就坐。
  会议应到县委委员32人,实到31人,候补委员应到6人,实到6人,符合规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定安县委关于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定安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决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乡镇职责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意见》)。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替补县委候补委员肖巨、陈勇为县委委员。
  会议认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六届八次全会的重要部署,是推动定安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
  会议指出,为推动定安加快科学发展、绿色崛起,要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改革,打破部门壁垒,实现资源最优配置;要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乡镇职责,释放乡镇活力;要深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提速项目落地;要创新财政资金管理,发挥资金效益;要整合城乡综合执法机构,提高政府行政执法效能。
  会议强调,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乡镇职责,将服务、管理、执法重心下沉,调动基层积极性,激发镇域经济发展活力,建立权责明确、规范有序、运作顺畅、便民高效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
  会议强调,抓好改革关键靠从严从实的作风作保障,必须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改革全过程。全县领导干部要以“实”字当头,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操作措施,加强宣传发动,以高度责任感抓好改革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切实种好各自的“责任田”,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重点领域改革任务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
  陈军在总结发言时指出,定安未来的发展要实现迎头赶上,出路在改革,动力在改革,成败在改革,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这次县委以全委会的形式针对五方面重点领域改革作出《决定》,体现了县委全委会的集体意志,是指导新形势下定安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全县上下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争当破解难题的改革促进派、奋发有为的创业者、勇挑重担的实干家。
  陈军要求,要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改革,统一规划空间布局体系,建立起权威约束管控机制,以“多规合一”成果最大限度简化行政审批,为定安协调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要理清乡镇职责、下沉服务重心、完善考核体制,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乡镇职责,释放基层发展活力;要科学设定审批事项和流程,注重项目实施后的规范管理,不断深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提速项目落地;要强化预算管理、优化拨付机制、细化资金监管,不断优化财政资金管理,发挥资金效益;要整合执法资源,建立科学运作机制,稳步实施综合执法改革,为依法执法注入强心剂。
  陈军强调,这次全会通过的《决定》能不能落实,工作能否扎实推进,关键要以“三严三实”的精神贯穿改革全过程。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自觉服从和服务改革大局;要强化责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任务落实;要细化操作措施,确保改有所进、改有所成;要加强宣传发动,营造鼓励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此外,会议还对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全力打好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精心做好欢乐节分会场筹备、扎实开展民生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会上,与会人员共分为五组,围绕《中共定安县委关于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决定(讨论稿)》、《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乡镇职责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和《中共定安县委第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决议(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讨论。
  会议期间,县委穿插召开了理论研讨会,孙泽文主持研讨会。与会人员首先听取了海南省公民“道德与法”建设促进会会长张发作题为《播撒中华文化种子、扎下守规矩的根》的专题讲座,并开展以“三严三实”为主题的理论研讨,县政府副县长陈创禄,县政协副主席、定城镇委书记符公兴,县城管局局长李庆荣紧扣主题,通过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结合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作了发言。
  不是县委委员、候补委员的现职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县纪委委员、镇党委书记、镇长、国营农场党委书记、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部分省驻县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和党委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