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综合总第238期 >2015-08-13编印

深入学习新预算法 推进阳光财政建设
刊发日期:2015-08-1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定安县开展新《预算法》培训班。陈慧 摄
  有“经济宪法”之称的新《预算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打造阳光财政目标,8月7日,定安县举办新《预算法》培训班。全县各预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各镇委书记、镇长和报账员约300人参加了培训班的学习。
  培训班有幸邀请到中央财经大学王雍君教授就新《预算法》作专题讲授。讲授中,王雍君教授就预算法修订历程、修订亮点、审查重点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的解读,并且结合案例联系实际从全口径预算管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规范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力、规范预算执行、法律责任规定、政府全部收支预算接受人民监督等方面对新《预算法》进行了精彩讲解。
  通过培训和学习,受训人员深刻感受到新《预算法》呈现出的一系统创新亮点:既首次明确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完善全口径预决算体系;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透明预算首次入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首次规定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勤俭节约入法,硬化预算支出约束;首次较系统地细化审查重点,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制度;预算绩效首次入法,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违法违纪责任追究。
  据了解,新《预算法》修订酝酿10年,跨越三届人大,历经4审,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预算法》包括总则、预算管理职能、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编制、预算审查和批准、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十一章101条内容组成。作为财经领域的根本大法,新《预算法》的颁布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也是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
  培训结束后,县政府副县长吴坤江代表与会人员对王雍君教授的精彩讲授表示感谢。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理解新《预算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用新《预算法》引领全县财政工作,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依法理财的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