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基层动态总第236期 >2015-07-30编印

涉案金额达3万余元
刊发日期:2015-07-3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盗窃矿泉水案
  7月15日,县公安局成功将疯狂盗窃某品牌矿泉水1500余箱,涉案金额高达3万余元的犯罪嫌疑人谢某雄、冯某武、姚某程、林某任四人抓获,全力维护了投资企业在定安的生产经营和合法利益。
  5月16日19时许,县公安局接到定城镇塔岭开发区某食品有限公司魏某报案称,其单位在清点仓库时发现1500余箱某品牌矿泉水被盗,价值3万余元。接报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指派定城派出所组织精干警力展开侦查工作。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民警分析失窃矿泉水多达1500余箱,重量约有万余斤,考虑作案时间及人员数量,判定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采取驾驶车辆作案。警方立即调取卡口监控,对5月15日23时至5月16日2时在现场附近出现的车辆展开逐一排查。经过连续几天的大量排查,一辆车牌号为琼AXXXX8的嫌疑车辆浮出水面。
  经调查,民警获悉,该嫌疑车辆车主为黄某,龙湖镇人,靠开车拉货跑活儿为生,已有一段时间未曾回家。线索中断,侦破受阻。民警仍不放弃,努力扩大线索来源同时,积极向龙湖派出所寻求配合,密切关注黄某动态。
  7月14日下午,办案民警接到龙湖派出所信息,车主黄某正在龙湖派出所办理业务,已被派出所稳住。民警立即赶到龙湖派出所并对黄某进行传唤。经询问,黄某如实交代其在案发当天受一外号叫“洁秀弟”的男子雇佣,在定城镇定富路一仓库处将某品牌矿泉水拉运至琼海市。
  根据黄某所述,7月15日零时左右,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谢某雄抓获。民警顺藤摸瓜,当天9时许智擒犯罪嫌疑人冯某武,中午12时许,赶至琼海将隐私隐瞒犯罪所得姚某程、林某任二人相继抓获,成功破获该起盗窃矿泉水案。
  经讯问,谢某雄曾在该公司任职,后因工作不认真被辞退。谢某雄因赌博欠债,故伙同仍在公司任职保安的冯某武,5月16日盗窃矿泉水1500余箱,雇黄某将水拉至琼海市,低价卖给姚某程、林某任,获得赃款11000余元,二人对半分赃获利。
  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雄、冯某武对其盗窃公司矿泉水,犯罪嫌疑人姚某程、林某任对其隐私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