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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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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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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规划 加强管理 加快推进湿地公园建设
刊发日期:2015-07-2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县委书记陈军就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项目进行专题调研
县委书记陈军(中)在南丽湖专题调研并现场办公。王聘钊 摄
7月16日,县委书记陈军就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项目进行专题调研,他强调,进一步完善规划,成立管理机构,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加快推进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建设。
当天,陈军实地察看了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游客到访中心以及环湖路出入口规划选址现场,并听取了南管会等相关负责人关于湿地公园当前规划情况汇报。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区面积2410公顷,项目总投资5亿元,划分五个功能区:湿地生态保育区(1262公顷)、湿地生态功能展示区(770公顷)、湿地体验区(352公顷)、科普宣教中心(21公顷)及服务管理区(5公顷)等5个区域。
陈军指出,南丽湖具有独特的区位、环境和人文优势,是定安县乃至海南的一张名片。湿地公园建设要精心规划,明确建设的重点,突出湿地的亮点。针对游客结构精准定位,打造特色旅游景点,尤其在湿地水生植物、湿地水鸟及湿地文化等元素上做文章,充分整合各种湿地元素,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湿地活动逐步扩大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针对湿地公园以及环湖路出入口选址问题,陈军要求,要结合南丽湖整体规划来考虑,有效整合南丽湖周边旅游资源和项目,带动整个片区的开发建设和周边农民增收,打造人气集散点。
陈军强调,湿地公园的建设要遵循自然生态风貌的保护与开发建设相协调的原则,科学开发,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发挥生态资源优势。要尽快做好规划调整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机构,各部门要加大保护力度,加强巡查,保护好湿地公园周边的植被、树木、水源等,坚持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抓紧推进各项工作,做好迎接验收的准备;依法清理涉及南丽湖湿地公园开发建设的相关协议和文件,加快妥善解决遗留问题;积极引进社会资本,采取PPP模式等多种方式合作,加快推进湿地公园项目建设。
县政府副县长莫汉博,县水务局、国土局、住建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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