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改革进行时总第234期 >2015-07-16编印

重拳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刊发日期:2015-07-1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出动警力576人次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10起
  近日,县交警大队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非法改装、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压降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记者了解到,在整治活动开始前,县交警大队科学分析了当前定安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针对当前辖区摩托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研制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进行了周密部署,依据严重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明确各辖区的整治重点,抓住早上7点至8点、下午6点至8点这个重点时段,重点查处无证驾驶、超员、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涉牌涉证、酒后驾驶、乱停乱放、闯信号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据介绍,在整治行动过程中,县交警大队坚持点线结合、动态为主的勤务方式,把工作重点、警力部署放在对交通安全有严重影响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上,明确执勤民警责任区,定人、定岗、定车、定责,并抽调乡镇中队警力相互交叉执勤,重点强化人民路、见龙大道、沿江二路、文体路,经贸路的路面管控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除此之外,县交警大队还会同县工商、质监、交通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从事摩托车非法改装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经销和维修点的清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治理、取缔摩托车非法改装窝点,切断摩托车非法改装的源头,并充分利用17个农村交通管理工作站,全面摸牌农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不漏一车一人,并登记台账。
  据统计,行动期间,县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576人次,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210起,其中无证驾驶29起,闯红灯2起,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停放22起,不戴安全头盔67起,未悬挂车牌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