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头版总第234期 >2015-07-16编印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树立定安良好形象
刊发日期:2015-07-1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为进一步规范占道摆摊点的经营行为,为广大市民营造有序、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南省城乡容貌标准》等有关规定,县城管局对县城区开展占道摆摊经营点集中整治行动。
  近日,记者从县城管局获悉,从今年的7月10日开始,定安县城管局对县城区范围内的早餐、夜宵、烧烤等占道摆摊点进行整治,在县城区域范围内占道从事早餐、夜宵、烧烤等摆摊点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必须到县城管局申请占道设点摆摊许可,经批准后,方可从事摆摊经营活动。
  据县城管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摊点经营户必须按规定路段、时间及摊位界线范围内有序经营,不得随意移位或流动经营;摊点经营户必须自觉遵守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摊位管理规范标准。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要求,摊点经营户要自备垃圾收集容器,每张餐桌配备一个小垃圾桶收集垃圾,摊位范围内的垃圾要安排人员及时清扫保洁,做到垃圾不落地;从事排档、夜宵点的要自备污水桶,并在经营范围的路面上铺设垫布,不得乱倒污水、乱抛废弃物,不得污损路面、绿化和公共市政设施,做到摊收地干净,保持环境整洁。
  此外,如县里有重大活动和规划调整,摊点经营户要自觉服从城管部门对经营时间、地点的统一调度和安排,维护市容市貌有序、整洁、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