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热点总第233期 >2015-07-09编印

小心“碰瓷”
刊发日期:2015-07-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7月3日,县公安局定城派出所经受害群众叶某举报,成功将利用轿车急拐逼停风采车、自行车配合假摔、“碰瓷”风采车主的两名男子抓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警方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经查,6月28日9时许,“碰瓷”男俸某骑自行车与同伙“杨老板”(身份不明)驾驶的小轿车相互配合,在见龙大道一幼儿园门前,先利用小轿车急拐逼停叶某驾驶的三轮车,后俸某故意摔倒,实施诈骗。在医院内,俸某以被叶某撞倒致其左手小指骨折为由(实为一周前其自行用锤砸骨折),陈某做中间人私了,成功诈骗叶某人民币4000元。
  7月3日9时许,当陈某、俸某二人以同样的“碰瓷”方式,故伎重演诈骗王某时,正好被叶某碰见。叶某静静跟至医院,眼见相同的人、相同的左手小指骨折、相似的经历,叶某忽觉不对,立刻报警,于是出现篇首一幕。此二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7月6日15时许,警方将“碰瓷”赃款4000元,分毫不差地返还至受骗群众叶某手中。
  不法分子利用车主一般不会报警这一心理特点,向车主“狮子大张口”的,因此屡屡得手。
  警方提醒广大车主,避免被“碰瓷”首先要遵守交规,其次遇事要冷静、及时报警,同时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尽量不当场赔偿,谨慎“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