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改革进行时总第231期 >2015-06-25编印

夫妻初育一孩无需办准生证
刊发日期:2015-06-2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定安多形式开展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宣传活动

县政府副县长王建斌(中)详细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 洪光文 摄
  “政府为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真正下大力、出实招,去年我省一孩生育服务证实行‘两证同发’,今年再简化程序。以后要办准生证再也不用跑来跑去开证明,真是省时、省力、省心、还省钱。”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雷鸣镇雷鸣圩一队村民黄秋燕微笑着说。
  6月,定安县及海口市美兰区、三亚市吉阳区、屯昌县、陵水县、白沙县先行推进生育服务证改革新模式,今后在以上地方办理生育服务证将能享受到简化程序、限时办结的服务。
  为推进生育服务证改革新模式,做好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宣传,6月18日,县计生委联合全县10个乡镇、3个国营农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海南省生育服务证改革制度宣传活动,每个乡镇、农场在指定地点设置宣传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并向群众发放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新机制宣传折页、计生用品、手袋等,向广大群众宣传和讲解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的政策内容和措施。
  当天上午,记者在定城镇人民中路天安购物广场前看到,宣传活动吸引了不少群众的参与。县政府副县长王建斌带领计生委的相关负责人,一边向群众宣传海南省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的新理念、新机制、新举措、新平台、新保障,一边详细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并向群众发放相关的宣传资料和计生用品。
  龙湖镇则创新宣传方式,将“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有关内容编制成若干条试题,在活动现场举办抽题竞答派送礼品活动,群众踊跃参与抽题竞答,丰富了宣传内容,活跃了现场气氛,深受群众欢迎。
  据介绍,定安县、海口市美兰区、三亚市吉阳区、屯昌县、陵水县、白沙县为试点单位,6月起先行推进生育服务证改革新模式。改革后,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不再要求必须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符合《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办理《生育服务证》时实行群众自选受理地制度,受理单位能够依托海南省全员人口数据库、海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系统、国家人口宏观决策管理系统流动人口子系统核查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群众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此次活动主要是向群众讲解生育服务证改革的内容和措施,让群众了解依法享有的权力和应履行的义务。同时宣传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二孩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和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办理程序和所需证件,真正做到事无巨细,有问必答,确实提高了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满意度。
  据了解,与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同时启动的还有省卫生计生便民服务系统。改革将在试点后,从2015年7月开始,在全省各市(县、区)全面铺开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