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基层动态总第227期 >2015-05-28编印

定城镇:召开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动员大会
刊发日期:2015-05-2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为了让更多人了解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与补助标准,5月21日,定城镇政府召集全体镇干部及34个村居委会的书记、主任共100人召开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动员大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凡具有本镇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期未领取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村(社区)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至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对城乡低保人员、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代缴50元;对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三级伤残以上或死亡的家庭父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参保等人员,政府为其代缴100元;同时对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农村双女户(少数民族三女户)夫妇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家庭的参保人员,政府另外给予每人每年10元的财政补贴。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按照“以点带面、点面连动、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思路,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到政策解读到位、宣传到位、解释到位、执行到位和措施得力到位,不漏户、不漏人、不留死角,确保参保率达到100%,为全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