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凌晨3时许,位于定城镇人民中路安达市场内一民房旁垃圾堆着火,接到报警后,县公安消防中队迅速出动4车19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大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
到达现场后,经现场侦查发现,着火地点是安达市场内一条过道,燃烧面积约4平方米,着火物质为一些木质及塑料等易燃物品。此时,火势正在蔓延,如不及时控制,民房也将受到威胁。根据现场情况,指挥员立即下令:灭火班出单干线两支水枪进行灭火;抢险班做好现场警戒及后方供水。
3时27分,火势得到控制,3时28分,大火被彻底扑灭。3时50分,经确认现场无复燃可能后移交现场民警收检器材撤离。
4时1分,中队出警的车辆人员安全归队并恢复执勤战备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