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3月16日,县人民法院举行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云与各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干警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各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层层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考核奖励和责任追究方式,要求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明确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海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据了解,县人民法院年终将对所签内容进行逐项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监督“两个责任”落实到位,责任书签订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最后,李静云结合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等,对县人民法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予以强调部署,要求坚持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的纪律建设;坚持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坚持廉洁司法教育,筑牢道德纪律底线;坚持作风建设新常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内外监督,强化司改后审判权运行的制约;坚持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培育干警廉政意识;坚持践行“三严三实”,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