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基层动态总第212期 >2015-02-12编印

居丁法庭:化解离婚案件冲突
刊发日期:2015-02-1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日,县人民法院居丁法庭开庭审理了原告郑某与被告谢某离婚纠纷一案。庭审前被告谢某与原告郑某发生口角,引发肢体冲突,法官张慧等人及时制止,避免了一场因离婚纠纷案件发生的意外事件。
  原告郑某与被告谢某于2002年恋爱、同居生活,2003年和2004年生育两女孩,于2007年登记结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吵架,郑某便负气外出打工,并于2009年向法院起诉申请离婚,经法庭调解和好。2011年原告再次起诉申请离婚,法院调解再次和好。2014年原告第三次向法院起诉申请离婚。由于原告长期在外,没有尽到照顾家庭和孩子的责任,引起了被告极大的不满。在开庭前,原被告双方在法庭门前再次因抚养权产生语言冲突,并产生身体上的接触。眼看意外即将发生,张慧法官等人及时制止了,避免事态的扩大,并及时开庭,让双方在法庭上冷静下来。经过法庭多轮调解工作,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