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基层动态总第212期 >2015-02-12编印

责令消防设施损坏企业整改
刊发日期:2015-02-1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2月9日,县公安消防大队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海南省幸福食品有限公司饮料打包车间、饮料制品车间、糖果车间、冬瓜糖制品车间数十具消防应急照明灯、灭火器、安全疏散标志、消防水带不同程度损坏,有的不再具备蓄电功能,有的灯泡损坏,有的电线破断,有的水带漏水严重,经检查测试已不具备防御火灾功能。消防监督员当场对负责安全生产的沈某进行说法教育,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该企业组织工作人员立即开展消防设施自查自纠工作,对全部消防设施进行排查登记,在2月13日前,整改损坏的消防设施。
  据该企业负责人沈某介绍,该企业从1997年投产以来,消防设施至今从未全面检查更换过,平时看到坏的才想到换新的。下一步,定安消防将依法对该企业消防器材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同时,也提醒社会单位,消防器材设施使用寿命有限,平时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更新消防器材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