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安县纪委监察局开展公职人员参与办企业问题清理工作,整治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行为。
据了解,清理对象涵盖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对参与经营、入股或注册自办公司;将身份证借用、提供给家人或他人注册公司;由于单位工作需要,经组织推荐担任法人代表或股东;其他经商办企业等情形进行全面清理。
目前,县纪委已发出督促整改通知书17份,要求17名涉嫌参与经营性活动的公职人员限期整改纠正。对弄虚作假或拒不按要求清理整改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启动“一案双查”问责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