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上午,定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执行主席陈军、梁源富、王开俭、孙泽文、颜永豪、吴清雄、陈明永、莫靡、莫小岗、陈勇、王旭在主席台前排就座。会议由颜永豪主持。
会议应到代表185人,实到174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听取了定安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源富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发展、社会热点、民生绩效、法律执行等方面开展工作,监督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重大项目,推动工作落实;依法审议、批准重大事项,服务发展大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干部,履行任免职能;多渠道发挥代表作用,激发代表履职活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自身建设。全年召开常委会7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9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报告4项,做出决议3项,决定11项,形成审议意见11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活动38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6人次,补选县人大代表1名;移交办理代表意见建议70件,群众来信来访事项27件;配合开展立法征求意见工作15次。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履行了职能。
会议还听取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李静云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名兴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列席会议的有不是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的驻县省五届人大代表,出席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的委员,不是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的县领导,不是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的县人大机关有关领导,不是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的县直副科以上(含副科)各部、委、办、局、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及县直属各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不是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的省驻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国营农(林)场主要负责人,老干部代表,辖区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