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为定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奠定基础,12月3日,县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南丽湖开发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再次跟踪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源富,副主任吴清雄,县政府副县长吴坤江,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参与视察活动。
座谈会上,吴坤江代表县政府做了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南丽湖开发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他说县政府高度重视该审议意见,为促进南丽湖的开发建设做了大量工作:高度重视,加强对南丽湖开发建设的领导;强化监管,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大投入,加快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细化规划,强化南丽湖景区控规的约束作用;加强督促,推动限期项目建设;选商择资,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强化宣传,为南丽湖建设提供舆论支持。同时也客观地指出开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与会人员各抒己见,从土地清理、旅游公路绿化美化、规划定位、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意见。
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梁源富说,听取了大家的汇报和视察了南丽湖开发建设情况,他认为县政府围绕南丽湖开发建设,做了大量工作,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但是整体的效果还不是很明显,有些工作还差强人意,他强调,做好南丽湖开发建设工作,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首先要正视南丽湖的历史遗留问题,采取有关措施,以敢于担当的精神,推动具体问题有效解决,而不能将开发建设中的问题归咎于历史原因;其次要切实调整南丽湖的定位与规划,通过规划调整,改变房地产占主要开发建设的局面,利用南丽湖资源优势,吸引人气;要切实推动南丽湖开发建设中具体问题的解决,按县委提出的“六个一”的要求,真正让项目落地,让项目运营;在开发建设的过程中,要保护好南丽湖的环境资源。
县住建局、国土局、商务局、旅游委、交通局、发改委、雷鸣镇、南丽湖管委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陪同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