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综合总第200期 >2014-11-27编印

定安纪委四项措施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刊发日期:2014-11-2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今年以来,定安县纪委紧紧围绕“三转”要求,结合委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拓宽渠道、创新方法,通过明确学习方式、学习机制、学习模式、实践活动四项措施,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将力量向主业汇聚、工作向主业聚焦,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明确学习方式。采用“一种方式”,即“必读书目+文件精神+法律辅导”的“营养套餐”式学习。“必读书目”,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群众在我心中》和《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等等;“文件精神”主要包括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省纪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等,以及省、县下发的相关文件;“法律辅导”即县纪委常委、副局长、室主任分别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作业务辅导,增强学法用法意识。
  二是明确学习机制。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理论知识学习或业务知识讲课,不定时召开相关文件学习传达会议。同时,要求以各个科室为单位自行开展日常学习,并鼓励纪检监察干部自主学习。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日常学习等形式,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执纪监督业务理论水平。
  三是明确学习模式。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纪委举办的各种业务专题培训班,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实践锻炼。今年以来,选送干部参加上级培训29人次,选派1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省纪委办案。
  四是开展实践活动。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切实防止“灯下黑”问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委局机关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对党忠诚、严守纪律、秉公执纪”专题教育活动、“走千村、入万户”活动等等。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