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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综合
总第191期 >
201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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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协调工作联席会议
刊发日期:2014-09-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定安县未成年人保护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召开。
9月12日,团县委联合县综治办、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协调工作联席会议。
县政府副县长符策,县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未成年人保护协调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镇分管领导30余人出席。
会上,团县委副书记孙蕊传达《海南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琼预办联字﹝2013﹞1号)、《定安县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团预办联字﹝2014﹞2号)、《关于建立定安县未成年人保护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团预办联字﹝2014﹞3号)文件精神。
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成员就工作进展情况做交流发言。符策提出,加强未成年人特别是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刻不容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学习借鉴其他市县的成功经验,建立起“党委领导、综治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保护协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突出“教育、保护、预防”三个重点,做到源头预防、加强管理、主动救助、维护权益。同时建立健全对相关工作的管理、督查、考核、奖惩制度,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对工作不力的要定期进行督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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