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玩在海南 吃在定安总第176期 >2014-06-05编印

定安粽子被山寨 涉事厂家被查办
刊发日期:2014-06-0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想要购买‘定安粽子’,拿到手发现是‘定安粽’”……随着定安粽子的名气越来越大,假冒伪劣的定安粽子在市面上层出不穷,这些包装几乎一模一样,只是商标文字略有不同的“傍名牌”产品,充斥市场。
  近日,记者从县工商局获悉,端午节期间,在海口地区“大润发”、“家乐福”等超市出售由海口市秀英椰辉糖果食品厂生产的“定安黑猪肉粽”产品,其真空包装袋上使用“定安粽”字样,与定安县粽子协会注册商标“定安粽子”相似。经初步调查,该厂家的行为涉嫌商标侵权,目前,该案件已交海口市工商局查办。
  “从超市购买‘定安粽子’,发现包装上该粽子的生产厂址不在定安,再详细看名字,上面印着‘定安粽’的字样,一看就是盗用了‘定安粽子’商标生产的假冒伪劣产品。”在家乐福超市购买定安粽子的王女士气愤地对记者说。
  记者从定安县粽子协会了解到,海口市秀英椰辉糖果食品厂生产的“定安黑猪肉粽”产品,未经该协会许可,擅自在其生产的粽子产品上使用与“定安粽子”相似的“定安粽”字样,并在包装上仿冒该协会会员新泰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泰来”品牌包装,厂家的行为已经涉嫌商标侵权。县工商局和县粽子协会密切配合,已经组织相关人员前往该厂家生产现场进行了取证工作。县粽子协会计划向海口市秀英椰辉糖果食品厂提出赔偿要求,具体赔偿的数额及依据正在讨论中。
  县工商局负责人表示,经调查,海口市秀英椰辉糖果食品厂存在大量带有“定安粽”名字和包装的假冒伪劣定安粽子产品。已多次与厂家沟通,要求其立即下架停止售卖,但该厂家仍未停止生产销售。目前,县工商局已将取证照片和商标侵权投诉材料上交省工商局,由海口市工商局负责查办。
  “到目前为止,椰辉厂生产的‘定安粽’还未下架,仍继续在市场上销售,并且销售面广,借用超市、网上销售和媒体平台宣传等渠道促销,对县‘定安粽子’的品牌造成冲击。”县粽子协会会长吴乾壮告诉记者:“我们将同相关部门一起,严厉打击盗用‘定安粽子’商标的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我们‘定安粽子’的品牌。”
  据了解,“定安粽子”是全省粽子行业中唯一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粽子,使用该商标的粽子有着严格的要求:一是粽叶必须采自定安县岭口、翰林、龙河、龙门等火山地区生长的富硒草本植物(海南话俗称加柊叶)的半老叶子;二是所用的糯米必需采用上述火山地区所产的优质富硒糯米;三是所用粽馅必需采用著名的定安黑猪肉和用红土泥腌制的咸鸭蛋黄,加入精心配料制成,经过长达12小时以上的水煮而形成。
  “‘定安粽子’之所以被冒用,一方面肯定了其品牌优良品质,另一方面说明了该品牌还存在些漏洞,守住‘定安粽子’品牌,是目前最紧要的事。”吴乾壮说,为了保护好“定安粽子”品牌,在品牌创建的初始阶段要严防假冒关口,维护好品牌,下一步计划建立“定安粽子”产业园进行产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