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更加注重发挥群众积极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开门搞活动”,我们的工作要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政策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好不好,老百姓最有发言权。如果我们的党员干部只是坐在办公室里看看电脑,动动笔杆,关起门来谈改革、提意见,怎么能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又怎么能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坚持“开门搞活动”,让群众参与到我们的各项工作中来,是一条对干部、群众双方都有利的工作途径。一方面,让群众广泛参与,有助于党员干部更准确地了解社情民意,了解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各类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另一方面,通过聆听、采纳民意,也可以为教育实践活动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完善机制提供更多选择。
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是助推教育实践活动的宝贵资源与财富。只有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抓起,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我们的各项工作才能取得实效,最终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摘自《泰州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