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
下一版
上一版
2:要闻
总第171期 >
2014-04-30
编印
返回阅读
|
视觉导航
摩托车侧翻遭运沙车碾压死4人
刊发日期:2014-04-3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定安发生一起道路交通较大死亡事故
4月26日下午14时许,在定安县龙岭线9公里加550米处发生一起一辆中型自卸货车与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对向碰撞事故。事故导致中型自卸货车侧翻,造成无牌二轮摩托车3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后送往定安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县委书记陈军,县委副书记、县长符立东立即作出指示,要求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尽快查实死者身份,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受害者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接到群众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陈鸿飞、定安县政府副县长陈亮、县安监局、教育局、交通局、岭口镇等部门负责人也相续赶赴事故现场,指挥现场处置和善后工作。
据了解, 4月26日,一辆琼C38052号中型自卸货车(装载沙子)从龙门往岭口方向行驶,14时45分许,当该车行至龙岭线9公里加550米路段(弯道路段),恰遇对向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车上乘坐4人)也行至该路段,因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左急转弯占道滑倒在地,中型自卸货车驾驶员发现后采取紧急刹车往右侧避让不及,致使该货车碰撞碾压过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后侧翻在公路右边,造成无号牌摩托车3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经送往定安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较大死亡事故。
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经初步调查,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无证、超员驾驶车辆,在过弯时没有减速靠右侧安全行驶,是引发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中型自卸货车驾驶员驾车超载,在过弯时发现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采取措施不当,是引发事故发生间接原因。
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复制链接
下一篇
上一篇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