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综合总第153期 >2013-12-26编印

严抓严管 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刊发日期:2013-12-2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定安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为改善全县道路交通环境,打造安全定安、畅通定安,创造文明规范、秩序井然的道路交通环境,定安县政府决定从2013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这是记者12月20日从定安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暨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动员会上获悉的。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从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出发,重点对整治非法运营行为、严查货车超限超载、严查公路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行为、加强对高峰时段重点道路的管控等12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旨在通过一年的时间,针对影响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县城交通拥堵等问题,以“专项整治推动综合整治”的工作方式,突出打好规范交通秩序、缓解城市拥堵、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和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四大硬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为全力做好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符立东为组长,县委常委、公安局长陈锦昌,县政府副县长陈亮为副组长,县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据介绍,此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从2013年12月15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结束,分3个阶段组织实施,其中2013年12月15日-3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1月1日-11月3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2月1日-12月31日为总结提高阶段,主要以前三个月为重点进行深化整治,力争全县交通秩序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明显改善。
  在活动开展的同时,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还强化监督,要求各部门要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没有履行职责而引发影响恶劣后果的主管部门领导,以及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中领导不力、营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追究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