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是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前提保证,是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它是社会增加固定资产、扩大生产规模、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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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发生过哪些变化?
历经经济社会变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发生了多次变化,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国有经济单位投资、城乡集体经济单位投资、各种经济类型的单位投资和城乡居民个人投资。按照我国原有计划管理体制划分,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分为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投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城镇范围内企、事业、行政单位未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的项目投资、城镇私人建房投资和农村集体及农村个人固定资产投资)四个部分。自2004年起,又统一调整为城镇投资、农村(包括农村非农户和农户)投资两大部分。
2011年,国家统计局对月度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进行了完善,即将月度投资统计的范围从城镇扩大到农村企事业组织,并将这一统计范围定义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和农户投资两部分组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每年发布一次,崮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投资)为月度发布。
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发展历史上看,统计起点出现过三次调整,第一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统计起点南计划总投资2万元及以上提高到5万元及以上;第二次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5万元及以上提高到50万元及以上,第三次为2011年,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及以上提高至500万元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