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热点总第136期 >2013-08-22编印

定安检查评分“卫生日”环境卫生整治
刊发日期:2013-08-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8月16日上午,定安全县107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继续开展“卫生日”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下午,县创卫办组织“定安卫生日”环境卫生整治4个督查小组对全县107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第二个“定安卫生日”开展情况及各卫生责任区进行了检查评分。
  督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在“定安卫生日”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中,县商务局、粮食局、移动公司、邮政局等4个单位没有组织职工参加卫生大扫除活动,部分单位对卫生责任区的清扫范围不明确,将卫生责任区错认为环卫工人清扫的范围。督察组负责人指出,各单位卫生责任区的清扫范围应该是除环卫工人负责的路段以外的部分,即背街小巷、居民区、单位住宅区、闲置地等。
  对此,督查组建议对卫生责任区清扫范围不明确的单位要及时将清扫重点调整,做好责任区路段的卫生清扫工作,在清扫过程中如有遇到垃圾清运困难的情况,可跟环卫站联系,请环卫站安排车辆进行清运。同时各单位、各社区应进一步加大“定安卫生日”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标语等手段,带动市民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积极营造全县整治环境卫生的浓厚氛围。
  记者了解到,在连续2次的“定安卫生日”检查评比中,县商务局已连续2次排名倒数后3位,县创卫办将根据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安县2013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60天冲刺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办发〔2013〕32号)文件精神,建议县委、县政府对县商务局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