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定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11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南丽湖旅游区开发建设等情况报告,并进行了人事任免。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源富,副主任颜永豪、吴清雄、陈明永、莫靡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莫汉博,县人民法院院长李静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名兴列席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实际到会18人,符合会议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南丽湖开发建设工作的专项报告、县农业局关于定安县瓜菜基地建设及运销情况的报告;听取2013年县财政预算审查意见整改报告、县旅游委报告一年来的工作;书面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南丽湖开发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定安县瓜菜基地建设及运销情况的调研报告;开展对南丽湖开发建设工作情况专题询问活动及进行满意度测评。
随后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提交的人事任免议案,以无计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拟任命人员。梁源富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
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县人大机关各委室干部,被邀请的县人大代表、旁听公民、瓜菜专业合作社代表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共58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