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头版总第122期 >2013-05-16编印

龙河“一事一议”惠百姓
刊发日期:2013-05-1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建中心文化广场,开展村级公益事业

   时下,在龙河镇菉林村委会,新建集文化室、排球场为一体的中心文化广场,成为了村民茶余饭后的热议话题。
  “这里曾经是杂草丛生的荒废土地,现在成了全村人的活动中心。”5月13日,村民程孟深高兴地对记者说,“村民出钱出力,政府扶持补贴,‘一事一议’政策让我们得到了实惠。”
  据了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是由县财政部门安排资金,用于鼓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程序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专项财政资金扶持项目。
  菉林村委会距龙河镇镇墟5公里。近年来,村民经济好了起来,新房随处可见。居住条件好了,可配套设施没跟上,许多村巷道路没有硬化,村民进出不便。特别是没有一个像样的村级文化活动场所,村民精神文化生活匮乏,这与村里新盖的一栋栋楼房形成极大反差。
  2011年初,经过该村村委会两委干部和老党员的努力,菉林村召开全体村民代表大会经过讨论达成共识:在该村委会小学前荒废的空地新建中心文化广场,同时硬化周边村庄巷道,作为2011年“一事一议”申请项目进行建设。
  然而,对于一个行政村,建设这样一个大项目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启动资金何处来?
  “村民有出资的,出沙子、石头的,出劳力的,这些筹工筹劳折合资金达31万多元,使项目得以顺利启动。”菉林村党支部书记程为东告诉记者,该项目占地面积4200平方米,为了迅速启动文化广场项目,一些村民还主动处理征用地上所种植的作物,以实际行动来支持项目建设。
  据介绍,按照“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策,项目中村民筹工筹劳达到50%预算资金,则可获政府奖补项目预算剩余的一半。
  在村民的共同努力下,2012年,菉林村委会中心文化广场项目建设得到政府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30多万元。同时也到得到了县委宣传部、扶贫办、文体局的项目扶持,解决了资金短缺问题。经过半年多建设,该项目于2013年初正式竣工投入使用。
  “公共环卫设施、文化场所的建设,已成为基层农民迫切需要并愿意共同筹资筹劳来办的急事。”龙河镇党委书记许声耀说,要使“一事一议”真正成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保证,就要切身为村民着想,尊重村民意愿,改变政府传统的思维工作方式,让农民得实惠。
  据许声耀介绍,截至目前,龙河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9件,获得项目资金支持220.7万元,2013该镇将进一步推进“一事一议”项目支持,提高政府财政奖补资金投入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的比重,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与美丽乡村、文明大行动积极性,共同建设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