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热点总第120期 >2013-05-03编印

加大执行力度 普及法律理念
刊发日期:2013-05-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定安法院执结一宗排除妨害纠纷案
  近日,定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冯飞带队到仙沟村委会,在该村委会主任和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执行终结一宗排除妨害纠纷案。
  案件双方当事人同属一个村委会,被执行人吴某某擅自在申请执行人的土地上种植橡胶树。经法院审理判决后,被执行人依旧认为该地系其开荒种植,其种植作物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拒绝将侵权种植物拔除。
  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定安县某经济合作社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向定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吴某某将其在4亩侵权地上种植的橡胶树拔除,并将土地交还给申请执行人。
  该案承办人受理此案后,通过分析案情,立即制作执行通知书送达被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自行处理涉案土地上的橡胶树,并将土地交还给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后,始终坚持己见,偏执地认为涉案土地属于其“开荒”,就应属于自己所有,仍然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
  得知此情况后,承办人及执行局局长多次找被执行人做释法解疑工作,并就具体案情及法律关系进行分析,希望被执行人能够理解法院的执行行为,自行清理侵权地上的橡胶树。经过多次说理,被执行人仍固守偏见,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的内容。
  对此,该案承办人就案件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调,说明执行情况,告知具体措施,并制定了严密的执行方案,对本次执行进行了公告也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
  当日,在县法院和派出所、村委会多方面的协助下,经过一个半小时的执行,涉案土地上的侵权橡胶树均全部拔除,并将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顺利执结这宗排除妨害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