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闻总第120期 >2013-05-03编印

定安法院司法为民成立交通巡回法庭
刊发日期:2013-05-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4月27日上午,定安县交通巡回法庭在县交警大队正式挂牌成立,这是定安县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又一举措,标志着定安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诉调衔接机制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据介绍,近年来,定安县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数量快速增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和财产损害赔偿案件逐年上升。交通事故纠纷如不能妥善解决,往往造成伤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受害者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对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经定安县人民法院与交警部门沟通协商,在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交通巡回法庭,定安县人民法院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和书记员进驻。
  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采取就地立案、就地调处、就地审理等方式,为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交警部门就近提供诉讼活动“一站式”服务。
  交通巡回法庭以“大调解”体系为平台,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通过与有关部门协调,让各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到案件的调解中来。同时通过加强与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系和配合,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交通事故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
  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成立,既让交通事故当事人免去奔波之苦,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和成本,也有利于法官掌握统一的执法尺度,有效提高交通事故办案效率和质量,是县法院司法为民的又一积极举措。
  县法院院长李静云与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为交通巡回法庭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