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 4月12日的定安县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获悉,为加强和规范保险费征缴,2013年定安将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费实行银行“代扣代缴”。
据县农保局负责人介绍,“代扣代缴”缴费方式就是参保人将本年度所需缴纳的保险费存入农保局为参保人专门开立的新农保(城居保)缴费存折,由参保人委托信用社按农保局提供的扣款标准,将缴费专用存折中的相应款项划扣到定安县城乡社会养老保险费收入专户。
今年城乡养老保险工作的最大亮点就是推行了由县农保局、参保人与信用社三方共同参与的“三方协议,代扣代缴”金融服务方式。
此外,参保人需要变更缴费档次的,须到村委会或社区协管员处进行变更并直接缴费。针对新增参保人员以及其他由于各种原因未能采取“代扣代缴”缴费方式成功缴费的,也仍沿用开具财政专用发票的方式,直接征收保费。连日来,定安县农保局正全力以赴做好养老保险代扣代缴工作的前期工作。
据了解,以往,城乡社会养老保险费征收方式主要是乡村干部进村入户上门发动,直接开具财政专用发票收取现金。“代扣代缴”金融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解决了养老保险缴费的规范与便民问题,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更好地增强了基金管理安全系数,是实施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征收工作的发展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