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乡镇动态总第115期 >2013-03-28编印

定安三个村被评为“小康环保示范村”
刊发日期:2013-03-2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日前,龙门镇大山村委会大山村、新竹镇卜优村委会卜优村和定城镇潭黎村委会鹿池村被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命名为2012年度“海南省小康环保示范村”。
  据了解,创建小康环保示范村是定安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有效载体。近年来,定安大力开展创建活动,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提高了生态经济发展水平,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农村,促进生态省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按照《海南省小康环保示范村评定办法》要求,小康环保示范村评选标准涉及环境保护、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等方面,基本条件是:村庄房屋布局合理,村道整洁干净,生活和畜禽养殖污水通过建设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