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定安县认真做好农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 强化财政贴息和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 促进金融机构为“三农”服务提供有力的信贷资金支持, 进一步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职责, 推动县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据统计,2012年中国农业银行定安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定安支行、定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3家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农民小额贷款2506笔,合计7872万元,比上年增加698万元,增长9.7%;累计回收农民小额贷款4339万元。按照《定安县农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实施方案》中从2012年1月1日起统一按9%贴息率执行的相关规定,拨付农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367万元,拨付风险补偿金120万元和奖励金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