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至28日召开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第三次会议
1月24日,定安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在行政办公大楼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表决通过《定安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召开定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原则上通过《定安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定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大会决定2013年2月27日至28日在定城召开定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实到人数1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源富主持,副主任颜永豪、吴清雄、莫靡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定安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召开定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定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月27日至28日在定城召开。会议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定安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定安县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2012年定安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3年定安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批准2012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3年县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定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定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定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县政府关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还通过《定安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定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
列席当天会议的有县政府副县长王建斌,县人民法院院长李静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松,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县人大机关各委室干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