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记者从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03年1月起,海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均将提高,全日制大专学历从1500元/月提高到2300月/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从1600元/月提高到2500/月。
据介绍,“三支一扶”是海南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重要措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除了可以领到工作、生活补贴外,还享受相应的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为,第一年按新参加工作人员执行见习期绩效工资;第二年管理人员按最低等级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按按其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所相应的专业技术层级的最低等级岗位执行绩效工资。
据了解,定安201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共有5人,分别分配到定城镇、新竹镇、富文镇、雷鸣镇等乡镇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