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安县工商局接到广州消费者张宝辉申诉举报“海南幸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快乐福芒果汁”瓶罐标注不规范,误导消费者饮用后出现身体不良反应一诉。
该局接到举报后,当日下午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调查,经过协商调解,该公司同意赔偿当事人张宝辉人民币800元,整个案子调解时间仅仅用了半天,举报人张宝辉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并寄来感谢函:“本申诉人对于海南幸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之快乐福芒果汁申诉案调解结果十分满意,在此对贵局的尽职、责任的态度以及高效的工作效率表示崇高的敬意,虽然投诉案件不大,但是贵局的敬业精神让我十分感动,望一切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