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记者从县财政局获悉,1—10月,定安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在累计收入达3402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3个百分点,增幅在全省排第5名,占年度计划的80.4%。政府性基金支出累计8101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41695万元,增长106%,增幅在全省排第2名,占年度计划的56.4%。
据了解,税收仍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主要来源,累计收入2439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9%,占年度计划80.3%,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71.7%。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达到16325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9%,占年度计划的94.2%。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993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40997.3万元,增长105.3%,占年度计划的56.7%。国有土地所有权出让金安排支出7432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39060.6万元,增长110.8%,占年度计划的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