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综合总第96期 >2012-11-08编印

定安县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11月8日启动
刊发日期:2012-11-0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日,记者从定安县教育局获悉,定安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全面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申请人必须在11月8日至11月15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自误。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对象分为: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所在地(人事档案挂靠在定安县人才交流中心的)在定安县,并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符合定安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2、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3、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4、2012年6月30日前,已取得国家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者,在2013年12月31前按照原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栏下方,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报人网报入口”,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准确、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并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据介绍,教师资格认定2012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2013年上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至4月15日;2013年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2012年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2013年上半年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至4月30日 (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2013年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10月30日 (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现场确认地点为定安县教育局人事管理股(电话:63831818)。
  为保证教师资格认定质量,省教育厅将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学校)配合,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通过说课考试方式对申请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另外“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人员申请认定符合学历要求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相应教师资格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一致的需参加申报学科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具体详情可电话咨询定安县教育局,或者登陆定安县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2012--2013年定安县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http://www.dingan.gov.cn/da/zfxxgk/gsgg/201211/t20121102_792903.html)了解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