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记者从县住建局了解到,富民小区经济适用房(二期)将开工建设,共有6栋845套经济适用房,初步拟定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2200元,申购工作已开始受理。
备受关注的富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二期)的申请工作于从本月22日开始。从22日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到定安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定城镇塔岭新区岳崧路第二行政办公区三楼322室)领取申报材料。此次申请办理的时间将持续到11月30日,本次经济适用房房源为富民小区(二期), 房源均为17层高层住宅,户型为一梯4户,95m2户型。
本次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范围和标准是:具有定安县城镇居民户口(含定城镇各社区、其他镇居民),或在本辖区内工作并缴交社会保险满1年;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含)16㎡;人均年收入符合县政府划定的中低收入偏低家庭收入标准。
据定安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相关人士提醒,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登陆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关于申购富民小区经济适用房(二期)的通告”(http://www.dingan.gov.cn/da/zfxxgk/gsgg/201210/t20121022_789244.html)下载填写相关表格,并携带如下资料用房,申购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及结婚证(或未婚证明)复印件;相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收入(或工资)证明;申购人所在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需注明房屋面积、住房性质);申购人、配偶非本县户口及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其户口及工作所在地房管局出具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证明。
符合申请条件、资料齐全的申请户即可填写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如果申请人对申请条件和提供资料、办理程序有不清楚之处,可到定安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咨询(定城镇塔岭新区岳崧路第二行政办公区三楼322室),咨询电话:0898-63837200,或登陆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关于申购富民小区经济适用房(二期)的通告”。
本次申购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位于县城塔岭新区富民大道(镭射厂对面)共销售住房845套,为加强定安保障性住房管理,保证经济适用住房配售工作的公开、公正和有序进行,配售届时将采取现场摸号的方法进行。